9月13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遵义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调整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等38条政策措施。文件自即日起施行。
其中,措施包括,支持房地产项目并购重整。鼓励金融机构为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房地产项目兼并收购贷款业务。对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以“共益债”等方式为进入司法重整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担任重整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盘活存量不良贷款,推动项目建设交付。
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是按照“应尽必进、应贷必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二是市、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保交房)工作专班,负责辖内房地产在建项目信息汇总、“白名单”项目审核推送、问题项目整改、项目管理监督等工作;压实房地产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项目建成交付;组织公安、司法部门追回被抽调挪用的预售监管资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协助项目公司与其所属房地产企业有效隔离涉诉涉案问题。三是落实项目“白名单”推送评审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精准把握“白名单”项目的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四是科学把握项目修复指导要点,合理确定项目资本金额度,合理确定融资抵押物价值,对项目资金进行闭环管理,审慎界定涉法涉诉,建立运行“审查-推送-反馈-修复-再推送-评审-授信-放款”工作闭环机制,确保各个工作环节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