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据“郑州发布”消息,经市政府研究,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兰州、郑州、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另有阳江、珠海、芜湖等地优化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郑州此次政策调整后,房地产限制性政策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场回归高度市场化运行,与此同时,郑州人才公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保障房+商品房“的住房双轨制运行格局逐步建立,促进郑州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速形成。此外,取消限价有助于引导市场供应高品质商品住宅,推动住房供给结构优化,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