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未登记备案的租住住房每月提取限额拟调整到1200元 在支持租住住房提取方面,《通知》显示,缴存人租住住房为未登记备案的,每月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再上浮50%。 据介绍,继今年1月全面、大幅提升租房提取限额后,此次继续针对性强化两方面租房支持,首先是提高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额度,原因有二:一是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因为办理简便,99.5%的市民都采取这种方式,针对性提高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满足和惠及了绝大多数租房提取人;二是考虑到已备案租房提取人数较少,以及需要强化已备案和未备案提取权益的衔接和统筹,故此次未调整已备案租房提取额度。其次,提升多孩家庭租房支持额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关于强化生育支持要求的具体举措,提取额度参考了相关城市的做法。 子女或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在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方面,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据了解,调整是基于落实对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的相关安排以及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调整实现了方式创新,针对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多为老年人、收入较低或没有公积金的实际,实现了子女公积金助老、孝老,体现出正向政策导向和正确道德取向。 深化区域公积金提取互认 《通知》显示,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在重庆、绵阳市域内异地购房,可按缴存地提取政策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据介绍,这是深化区域共建共享和便民惠民的举措,在已经实现的同城化区域和成都、攀枝花提取互认基础上,进一步将该政策扩面至重庆、绵阳。 此外,《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也在公开征求意见。 点击此链接,查看原文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10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cdzfgjjzcb@163.com ; 2.信函请寄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3号楼816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管理部(请在信封上注明“公积金政策调整意见征集”); 3.联系人:马培沛;联系电话:028-8628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