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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中心城区拟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发布:2024-08-16 09:52:46 阅读:107

8月14日,为加快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现面向德州市中心城区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

房源征集范围为德城区、陵城区、天衢新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房源所属项目需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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