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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这4个方向值得关注
发布:2024-08-02 11:52:15 阅读:44

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总体要求,并提出4项重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及有关政策举措,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

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行动计划》聚焦4项重大行动,政策举措更加细化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明确了“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的改革方向,并指出到2029年完成提出的相关改革任务,本次《行动计划》发布也是积极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表现,指出“经过5年的努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渠道进一步畅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协调推进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都市圈,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前2022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本次国务院印发《行动计划》,从更高层级上对未来五年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行了部署,从内容上看,《行动计划》也更加聚焦,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现代化都市圈培育、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4项重大行动,在每项行动中均明确了重点任务,并给出多项具体政策措施,为顺利完成相关任务提供保障。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行动计划》第一项重大行动是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包含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和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等6个重点任务,其中在“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中明确指出要“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由此前的“试行”到“推行”,或表明未来五年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将大范围推开,更多城市将打破户籍壁垒,进一步促进人口自由流动。

另外,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中提出了多项住房保障措施,如加大小户型保租房供给、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等,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也将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生活保障,解决其在城镇居住的后顾之忧。

从具体政策措施上看,一方面指出要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从奖励资金、补助资金、用地指标等给予更多侧重支持;另一方面,要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明确提出不得以退出相关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提升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水平低且具备一定人口规模的地区将是支持重点

在“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中明确了发展方向,即“以冀中南、皖北、鲁西南、豫东南、湘西南、粤西、川东等城镇化潜力较大的集中片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城镇化率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县(市、区)”,河北、安徽、山东、河南、四川等地常住人口规模较大且城镇化率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2023年河南、山东、四川、广东乡村人口超3000万,城镇化水平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地区未来城镇化潜力更大。

《行动计划》列出了4项重点任务,包括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和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确指出“推动有条件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同时指出在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机制、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资金多元投入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研究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产业等政策,支持潜力地区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都市圈或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完善交通网络、强化产业分工、市场一体化建设等预计将加速推进

近两年,我国多个都市圈发展规划先后落地,2023年,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等都市圈发展规划出台,其中广州、深圳也成为全国第11个、12个国家级都市圈。本次《行动计划》聚焦现代化都市圈培育,指出要“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依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市县共同发展,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重点任务落脚在提升城际通勤效率、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4个方面,未来随着都市圈发展规划的深入推进实施,核心都市圈有望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多项资金支持有望落地

三中全会《决定》全文明确指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本次《行动计划》细化分解了相关重点任务:

一方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明确要扎实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并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为重点,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明确了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

除此之外,重点任务还包括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

从资金保障上看,《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将“加大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有效发挥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落实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政策”,配套资金是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关键因素之一,未来多项资金支持进一步落位以及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将有助于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加快建立,助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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