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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漏”还是“踩坑”? 桂湖置业折价3成第6次变卖资产
发布:2023-09-05 14:22:19 阅读:53

账面价值4.74亿元,起拍价仅0.45亿元,缩水超100%。

9月4日,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对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湖置业”)享有的预付款项、45笔其他应收款第六次公开变卖处置正在进行中。

在此之前,五次变卖均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变卖起拍价也从1.36亿元降到了0.45亿元,折价3成。

截至发稿前,第六次变卖仅有13人设置提醒、716次围观,无人报名。

破产清算之路

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10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袁立贵,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等,其破产清算之路要从2018年说起。

2018年9月,经新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查询,以桂湖置业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共有执行案件328件,执行标的合计4.81亿元;同时,以桂湖置业公司为被告的案件共计338件,案涉标的合计4.31亿元。

同年10月,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14破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0月18日作出(2018)川0114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桂湖置业管理人。

同时查明,桂湖置业绝大部分实物资产已被设立抵押权,且该类实物资产在模拟清算状态下的评估价值无法全额覆盖对应有财产担保债权,若实物资产以评估值拍卖成交,扣除抵押权应当优先受偿部分,剩余价款将可能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等法定需优先偿还的债权,此时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可能为零。

期间,管理人也曾努力挽回破产清算,进行了两次公开预招募投资人。最终,因桂湖置业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情况复杂、没有开发商未开发的资产、可变现价值空间小等因素,致使投资人预招募失败。

2021年1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认为,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偿债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停止营业,不具备重整及和解的可能。依照规定,于2021年4月22日裁定宣告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自此,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可变现资产开始上网变卖,强制破产清算。

“距离桂湖置业被受理破产已过去近5年时间。”法务工作者蔺文财表示,清算结束以后,公司才能注销,经注销的公司,其法人的责任、义务和资格也随即终止。桂湖置业法人资格仍存在,并被管理人代管,其法人资格的注销和终止原则上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切源于清算时间的长短和法院裁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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