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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房“高公摊”刷爆网络,合肥出大招:探索套内面积计价、试点现房销售
发布:2023-08-10 16:23:25 阅读:76

近年来“取消公摊”呼声不断。例如,前不久,一则“女子买69平方米公寓有37平方米是公摊”的话题,位居微博热搜榜第一位长达8.1小时。多数网友投票选择“只能接受10%以内的公摊面积”选项。

7月28日,合肥市召开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提出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大胆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等十条举措,备受关注。

其中,“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的举措,“这是合肥市首次明确提出探索取消’公摊面积’,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安徽省房地产研究会秘书长汪远表示,合肥市探索实行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进一步促进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也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

业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直言,从大趋势来看,取消公摊面积并按套内面积来计价是个方向,但当下全面推进存在一定的阻力,可能造成房价上涨、导致公摊面积过度压缩等,推进取消公摊面积仍须谨慎。

合肥2幅地块试点“现房销售”

7月24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指出,在房地产方面,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治局会议关于房地产行业表态后,多个重点城市及时跟进调整“一城一策”,安徽省会合肥也及时加入队列。

7月28日下午,合肥市在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上指出,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等。会议明确,要抓紧完善十项工作举措,涉及“现房销售”、取消公摊、“城中村”改造、多元化安置及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共同监管等。

其中,会议提出,要大胆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着力抓好蜀山区和包河区各一个试点项目。

记者注意到,2个试点项目中,蜀山区SS202210号地块在2022年9月的合肥第三次土地集中出让中首次明确“按精装现房销售实施”,但最终流拍;同年11月,该幅地块经调整规划后更名为“蜀山区SS202215号地块”,进入第四批次集中供地重新出让。2022年12月底,蜀山区SS202215号地块在竞价阶段触顶,由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在“竞品质”环节竞得,成交总价15.9887亿元,溢价率14.8%。

另一宗现房销售试点地块为包河区BH202225号地块,在合肥2022年第四批次集中供地中由六安市鸿裕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总价为5.26亿元,溢价率9.45%。按照出让公告,上述两宗地块均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均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8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年和2年内竣工。

今年1月17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此次会议之后,2月6日,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将在全省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变。

另据安徽商报报道,今年6月初,安徽专家团队曾赴海南调研“取经”现房销售。据公开资料,海南省在2020年3月7日后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宅项目均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是全国首个省级出台现房销售政策的省份。

“取消公摊”实际落地阻力重重

“现房销售”之外,合肥此次提出的“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之举亦引发热议。

据公开资料,我国于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另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7层以下住宅的公摊率是7%—12%;高楼层住房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

由于变相推高房价、且物业往往利用公摊面积牟利等因素,“公摊面积”长期遭到购房者诟病,近年来“取消公摊”呼声不断。例如,一则“女子买69平方米公寓有37平方米是公摊”的话题,位居微博热搜榜第一位长达8.1小时,先后有164家媒体跟进报道,获得3.5亿阅读量、35万互动量。某媒体创建的投票结果显示,1.7万参与投票的网友中,多达14937名的网友选择了“只能接受10%以内的公摊面积”选项。

“从大趋势来看,取消公摊面积、并按套内面积来计价是个方向。”上述业内人士强调。而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内地的公摊面积等模式来源于香港。但2013年开始,香港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新房销售必须按照实用面积标注,否则将被罚款100万至500万港币、判处3至7年监禁,针对存量房售卖,政府要求卖家提供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资料。

事实上,合肥也并非首个探索取消公摊的城市。早在2002年6月,重庆即规定,无论是现售还是预售的,商品房都是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除了“重庆样本”,中央及地方层面也多次就取消公摊面积事宜提出征求意见或提议。例如,2019年2月,住建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就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交了“取消公摊面积”的提案;2022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也建议取消公摊、商品房按实际面积销售等。

尽管如此,取消“公摊面积”长期仍难落地。“全面推进存在一定的阻力。”业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如果计价体系从建筑面积调整到套内面积,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其进一步指出:若取消公摊面积这一计价因素,将导致房屋单价上涨,房价将出现非正常波动。而且由于不同类型的房屋得房率差别大,更容易引发市场对房价理解上的偏差;同时,与房产面积相关的事项都需要同步调整,计价方式的变化并不只影响房产交易,且还要影响到房屋相关后续因素如物业费等。不仅如此,还可能会导致部分项目的公摊面积被过度压缩。“如果只按套内面积计价,不排除一些项目为了获得更大利润空间,过度减少公共空间,从而影响居住体验。”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不过,安徽省房地产研究会秘书长汪远提出了不同看法。在其看来,目前合肥市初步提出探索实施套内面积售房措施,建议未来土地出让环节可以为“共有建筑面积缩水”加上限制性政策,明确规定新建住宅要配建不低于一定标准的共有建筑,“就像现在土地供应时对竞品质地块的一些条款限制一样,有了限制,就能有效预防共有建筑面积缩水的情况”。

至于“取消公摊会推高房价”的说法,汪远则认为,按照套内面积售房后,公摊部分的成本会折算成房价,这样房屋单价会有波动,但是整体房屋总价不会改变。

一名房企营销人士也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其个人认为,取消公摊实际上对于开发商的建造成本以及房价并没有太大影响。若取消公摊,产品设计能力强的房企在市场上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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