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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全面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
发布:2023-08-10 16:23:00 阅读:182

8月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涉及户政、道路交通、移民管理等26项内容。

公安部:全面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

发布会提到,要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公安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便利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22年,1.4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7.7%。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环。公安部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对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牵引作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一是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二是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各地在人才市场、众创空间以及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设立集体户,更好地便利群众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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